陈锡康律师199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,1993年开始正式执业至今,除从事执业工作和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外,陈律师并有广泛的社会参与,同时兼任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, 广东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,中共东莞市委和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,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,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,东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,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、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、汕头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导师、暨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导师、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,东莞市法学会副会长,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,深圳国际仲裁院和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、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、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规则工作委员会委员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。
境外任职情况:
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