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爱民

广东汇澳知杰律师事务所
  • 入库类型: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
  • 服务国家(地区)方向:中国澳门及其他葡语系国家
  • 所在地区:广州市
  • 电子邮箱:amy@macaolaw.com
  • 办公室电话:0756-3340005
  • 外语水平:工作语言:英语
  • 所属才库:涉外人才库
国际贸易(商标、专利) 国际贸易(境外投资) 国际贸易(澳门及葡语系国家法律事务)
律师执业证号: 14404200541293771
王爱民(Amy Wong),祖籍山东,现籍澳门。中山大学法学学士,澳门大学法学学士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。澳门商标协会会长,澳门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,中国内地-澳门-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联盟副主席,澳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秘书长,巴西•中国澳门实业协会理事,中葡企业家联合会中方理事会理事,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创始合伙人,广东省律师协会港澳台侨及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,珠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。
    2004年,王爱民乘借澳门CEPA(即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)正式实施之东风,从澳门来到珠海从事律师职业,并由广东省司法厅颁发了律师执业证,因此成为首位在内地执业的澳门居民,也被当时众多的媒体誉为“澳门CEPA第一人”。
    由于通晓内地与澳门截然不同的两种社会环境和法律体系,王爱民不仅很快成为非常稀缺的纽带性人才,为两地法律制度做出了重要的贡献,而且从中挖掘到了巨大的商机,成为跨境法律服务和知识产权业务的开创者。
    后来,随着CEPA的深入实施,越来越多内地企业和个人都想通过澳门走向海外,而澳门作为中国内地对外贸易的重要纽带,一直是内地联系欧洲和海外市场(尤其是葡语系国家)的桥头堡,所以王爱民又成为了第一个开拓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。
     十几年来,王爱民不仅致力于专业提供澳门及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,而且涉足了跨境知识产权、商业投资、地产、贸易、资产证劵化运作等多种领域。
    王爱民先后游历了全球20多个国家,成功策划过“一带一路”及葡语系国家涉外法律服务论坛、澳门国际知识产权研讨会等在海内外引起巨大反响的大型活动,其事迹已经被《澳门日报》《南方日报》《凤凰网》《人民网》《中国日报》《环球时报》等数十家媒体报道。
珠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 秘书长
广东省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 委员

境外任职情况:
1、澳门商标协会会长
2、澳门知识产权研究会 理事长
3、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 法律实践教学中心 高级导师    
4、中国内地-澳门-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联盟 副主席
5、澳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 秘书长
6、中葡企业家联合会中方理事会 理事
二零一一年十一月,论文《粤澳物流业合作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问题与建议》获澳门经济论文比赛三等奖。
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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