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全来

广东星辰(前海)律师事务所
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万科企业公馆8栋星辰前海律师
  • 入库类型: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
  • 服务国家(地区)方向:美国、加拿大、英国、德国、澳大利亚、越南、印度、马来西亚、南非、阿根廷
  • 所在地区:深圳市
  • 电子邮箱:poppyhuang@yingkelawyer.com
  • 办公室电话:020-66857288
  • 外语水平:雅思7.0
  • 所属才库:涉外人才库
涉外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(知识产权维权、商标专利代理) 国际贸易(国际投资、涉外合同) 国际争议解决(国际商事调解、仲裁、涉外诉讼)
律师执业证号: 14401199611103677
广东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人员
黄全来律师1996年执业至今,北京大学法律硕士,伦敦大学全额奖学金访问学者,广东省“涉外律师领军人才”,司法部“千名涉外律师人才”。

      2005年,经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全国公开选拔,成功入选由司法部、全国律协与英国宪政事务部联合举办的中国青年律师赴英培训项目(Lord Chancellor’s Training Scheme),由英国政府授予全额奖学金赴英培训一年。期间在伦敦大学研修英国法,并在事务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s Bruckhaus Deringer,出庭律师事务所 3 Hare Court以访问学者身份工作。

      归国后黄律师一直专职从事涉外律师工作,曾长期任职于知名涉外律所北京铸成律师事务所并任广州分所主任,以及北京路盛(上海)律师事务所,服务数十全球五百强企业。其承办的吕某某假冒惠普公司注册商标刑事案件,及索尼移动公司诉深圳港利通专利侵权案,当选QBPC(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)“2014-201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”。其服务获Jones Apparel Inc. (Nine West 商标所有人) 全球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Helen Shin女士向ACC (Association of Corporate Counsel美国公司律师协会)推荐。


      黄全来律师的论著包括:

● <The  Singapore Convention — Milestone for Diversified Int' Dispute Resolution > (《新加坡公约 -- 多元国际争议解决的里程碑》)第六届“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与对策研讨会”论文集选录

● 《翻新行为的商标侵权判定----以明示的非实质性翻新为中心》北京大学研究生论文

● <Licensing and Franchising: Legislation and Practice in China>(《许可与特许经营 -- 中国的立法与实践》), <Asia IP>2011年11月期

● <Freezing and Search Orders> (《冻结令与搜查令》第11章,英国Informa UK Ltd出版社,2006年第四版

● 《论走私犯罪的种类》,《广东律师》2002年第一期
● 07/2003 当选广东省女律师协会执行委员
● 11/2002 当选广东省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

境外任职情况:
INTA (国际商标协会)会员
AIPPI (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)会员
I. 知识产权法

● 2008 - 2016, 为国外客户提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咨询服务,客户包括:苹果、ITW、3M、科勒、惠普、UL、康明斯、霍尼韦尔、辉瑞、诺华、F1、百思买、开普兰、阿玛尼、UGG、添柏岚、美国鹰、蒂芙尼、特百惠、四季酒店、万豪酒店、琼斯服饰等
 
● 2014 - 2015, 惠普与吕巍巍商标假冒刑事、民事案件,入选商务部“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”

● 2014 - 2015, 索尼移动诉深圳港利通专利侵权案,入选商务部“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”

● 2009 - 2011, 科勒诉潮安科勒商标及专利侵权系列案件

● 2011 - 2012, 科勒与北大方正字体版权争议解决

● 2010 - 2013, 特百惠、诺华等公司在CNNIC及DNDRC的域名争议解决系列案件

II. 公司法及外商直接投资 

● 2010 - 2013, 琼斯服饰(Nine West 品牌所有人)中国子公司及东莞代表处的设立、变更的法律服务,及日常法律顾问,服务获公司副总裁及总法律顾问Helen Shin女士向美国“公司律师协会”推荐

● 2008, 环保先锋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中国子公司设立的法律服务

● 1999 - 2005, 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(时为当地最大外商投资企业)设立的法律服务, 后长期担任其法律顾问

III. 并购与上市

● 2005年作为LCTS 培训项目成员在福而德律师事务所伦敦办公室工作期间,参加两家公司在伦交所AIM市场上市的项目,分别代表发行人和保荐人,主要工作为准备、整理上市文件。

● 2005年作为LCTS 培训项目成员在福而德律师事务所伦敦办公室工作期间,参加瑞典电讯巨头UPC公司收购英国某公司的项目,主要工作为起草股权收购文件。

● 2006年作为LCTS 培训项目成员在福而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工作期间,参加富力地产在香港主板上市项目,提供中国法律合规意见。

● 2006年作为LCTS 培训项目成员在福而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工作期间,参加中国银行在香港主板上市项目,进行法律尽职调查。

● 2007年为徐州挖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伦交所AIM市场上市提供尽职调查服务。
● 03/2019  司法部“千名涉外律师人才”

● 09/2018 广州市律师协会十大“涉外大律师”提名

● 12/2017 广东省律师协会“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”

● 05/2015  两案获选商务部品牌保护委员会“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”

● 11/2012 北京铸成律师事务所十年庆典“最佳创收奖”

● 11/2011 获Jones Apparel Inc.公司副总裁及总法律顾问Helen Shin女士向美国“公司律师协会”推荐

● 07/2008 广州市律师协会“勤学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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